位于塞米利州特尔诺夫的 Hrubý Rohozec 城堡,该城堡与森林和土地存在争议 PHOTO - 照片:Hrubý Rohozec 城堡。 在 Facebook 上
申诉人是 Karl Des Fours Walderode 的遗孀。作为他的继承人,她要求归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关于没收和加速分配德国人、匈牙利人以及捷克和斯洛伐克民族的叛徒和敌人的农业财产的第 12/1945 Coll.号总统令没收的他的财产。
根据第 243/1992 Coll.号法令,只有恢复捷克斯洛伐克国籍且未对捷克斯洛伐克国 家犯下罪行的人才可收回根据该法令没收的财产。
最高法院的结论是,Karl Des Fours Walderode 不符合归还的条件,因为他的捷克斯洛伐克公民身份没有得到有效恢复。虽然捷克斯洛伐克内政部已于 1947 年 12 月 16 日向他颁发了继续享有公民身份的证书,但最高法院认为这是无效的行为,不具 有法律效力。
塞米利地区法院和赫拉德茨-克拉洛韦地区法院受最高法院法律意见的约束,根据该意见 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法院随后驳回了原告的上诉。
宪法法院第一庭(法官兼报告员 Josef Baxa)推翻了地区法院和区域法院的裁决以及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的命令。它的结论是,这些裁决侵犯了申诉人的司法保护权。
从宪法角度看,最高法院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内政部归还国籍的行为无效的意见站不住脚。根据第 33/1945 Coll.号法令第 2(1)条的明确规定,内政部有权决定归还国籍。
此外,最高法院认为该法令无效的结论仅基于两个形式上的缺陷。最高法院认为,该法令被错误地描述为证书,尽管根据当时的规定它应该是一项法令,而且该法令没有说明理由。宪法法院指出,根据判例法,只有形式上的严重缺陷才会导致行为无效。最高法院没有给出任何理由说明为什么行为名称不正确和没有说明理由应被视为严重缺陷。因此,最高法院毫无道理地背离了以前的判例法,使其裁决带有任意性。
宪法法院认定,内政部 1947 年 12 月 16 日的法令并非无效。在归还财产的诉讼中,不能再对这一关于归还公民身份的决定进行审查,而必须以其为依据。宪法法院还回顾,申诉人过去曾要求归还其部分财产,并在最高法院胜诉。
在进一步的诉讼中,法院将以 1947 年 12 月 16 日内政部的法令并非无效以及该法令决定保留捷克斯洛伐克公民身份为基础进 行审理。这些结论也优先于最高法院在撤销原判中表达的违宪法律意见,尽管该判决不能以程序为由被撤销。恢复原状的其他条件是否满足,将由普通法院处理。
宪法法院的裁决(第 I. ÚS 854/23 号案件)可在以下网址查阅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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