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1 日这一天,由下列法官组成的国际刑事法院("法院")第一预审分庭 巴勒斯坦国局势法院还对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约阿夫-加兰特发出了逮捕令。
关于以色列国申请的决定
2024 年 9 月 26 日,委员会就以色列提交的两份申请作出裁决。在第一项申请中,以色列对法庭处理以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质疑 巴勒斯坦国局势 更具体地说,是为了解决 情势 在第二项请求中,以色列请求分庭根据《规约》第 19 条第(2)款,命令检方 向其当局提交新的调查通知。在第二项请求中,以色列请求分庭命令检方根据《规约》第十八条第 1 款向其当局提交新的调查通知。以色列还请求分庭在目前情况下暂停法院的所有诉讼程序,包括暂停审议检方于2024年5月20日提交的关于签发对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约阿夫-加兰特的逮捕令的申请。
关于第一项质疑,分庭认为,不需要以色列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因为法院可 以根据先前第一分庭确定的巴勒斯坦的属地管辖权行使管辖权。分庭还认为,根据《规约》第十九条第㈠款,各国无权在签发逮捕令之前根据第十九条第㈡款质疑法院的管辖权。因此,以色列的反对为时过早。这不妨碍今后对法庭管辖权和(或)任何具体案件的可受理性提出任何异议。
关于以色列根据《罗马规约》第十九条第二项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裁定
分庭还驳回了以色列根据《规约》第 18 条第 1 款提出的请求。分庭回顾,检方通知以色列于 2021 年开始调查,当时,尽管检方要求作出澄清,但以色列决定不继续提出中止调查的请求。此外,分庭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的参数保持不变,因此不需要向以色 列国发出新的通知。有鉴于此,法官们认为没有理由停止审议签发逮捕令的申请。
关于以色列请求下令指示检察署根据第 18(1)条发出通知的裁定
逮捕令
分庭对本雅明-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和约阿夫-加兰特(Yoav Gallant)两人发出逮捕令,罪名是至少从 2023 年 10 月 8 日到至少 2024 年 5 月 20 日(检方提出逮捕令申请之日)期间犯下的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这些逮捕令被列为 "机密",以保护证人和确保调查的进行。然而,分庭决定披露以下信息,因为似乎与逮捕令主题类似的行为仍在进行中。此外,分庭认为,让受害者及其家属了解逮捕令的存在符合他们的利益。
首先,分庭认为,内塔尼亚胡先生和加兰特先生被指控的行为属于法院管辖范 围。分庭忆及,它在以前的组成中裁定,法院对当前局势的管辖权延伸至加沙地带和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此外,分庭拒绝行使其自由裁量权 本体 在现阶段确定两个案件的可受理性。这并不妨碍在稍后阶段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
关于这些罪行,分庭认为有合理理由相信,1949 年 10 月 21 日出生的内塔尼亚 胡先生(在相关听讯时担任以色列总理)、1949 年 10 月 8 日出生的加伦特先生(在相 关听讯时担任以色列总理)和 1958 年 11 月出生的内塔尼亚胡先生(在被指控行为发 生时担任以色列国防部长)作为共犯,与其他人一道实施了下列行为,应对这些 罪行负刑事责任内塔尼亚胡先生,1949 年 10 月 21 日出生,在相关听证时任以色列总理;加伦特先生,1949 年 10 月 8 日出生,在相关听证时任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先生,1958 年 11 月出生,在被指控行为发生时任以色列国防部长,因与他人共同实施这些行为而作为共犯对以下罪行负有刑事责任:将饥饿作为战争方法的战争罪;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的危害人类罪。
分庭还认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先生和加兰特先生作为文职上司,应对蓄意指挥攻击平民人口的战争罪承担刑事责任。
指控的罪行
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的国际武装冲突有关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在相关时间适用。这是因为它们是 1949 年《日内瓦四公约》的两个缔约国,而且以色列至少占领了巴勒斯坦的部分领土。分庭还认定,与非国际武装冲突有关的法律适用于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的战斗。分庭认定,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被指控的行为涉及以色列政府当局和武装部队对巴勒斯坦平民,特别是加沙平民采取的行动。因此,它涉及国际武装冲突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占领国与被占领土居民之间的关系。由于这些原因,在战争罪方面,分庭认为根据国际武装冲突法签发逮捕令是适当的。分庭还认定,被指控的危害人类罪是针对加沙平民的广泛和有系统攻击的一部分。
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至少从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这两个人蓄意和故意剥夺加沙平民的生存必需品,包括食品、水和医 疗用品以及燃料和电力。 这一结论的依据是内塔尼亚胡和盖兰特违反国际人道主 义法,在阻挠人道主义援助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未能通过一切可用手段为援 助提供便利。分庭认定,他们的行动导致人道主义组织向加沙贫困人口提供食品和其他必需品的能力受到破坏。上述限制,加上电力和燃料供应的中断,也严重影响了加沙的供水和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分庭还注意到,允许或增加向加沙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决定往往是有条件 的。做出这些决定的目的不是为了履行以色列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承担的义务,也不是为了确保加沙平民获得充足的必要物资供应。事实上,这是为了应对国际社会的压力或美国的要求。无论如何,人道主义援助的增加并不足以改善民众获得基本物资的情况。
此外,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限制人道主义救济行动的准入没有明确的军事必要性或其他理由。尽管有警告和呼吁 其中包括 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秘书长、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就加沙人 道主义局势发表的声明中,只批准了最低限度的人道主义援助。在这方面,分庭考虑到了长期的短缺以及内塔尼亚胡先生将停止运送必需品和人道主义援助与战争目标挂钩的声明。
因此,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内塔尼亚胡先生和加伦特先生对以饥饿作为战争方法的战争罪负有刑事责任。
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缺乏食物、水、电和燃料以及特定医疗用品所造成的生活条件,蓄意导致加沙部分平民的毁灭,造成包括儿童在内的平民因营养不良和脱水而死亡。根据检方提交的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材料,分庭无法确定危害人类罪 灭绝罪的所有要件均已满足。然而,分庭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对这些受害者实施了危害人类的灭绝罪。
此外,这两个人蓄意限制或阻止医疗用品和药品,特别是麻醉药品和麻醉机 器运抵加沙,也应对不人道行为给需要治疗的人造成巨大痛苦负责。医生们被迫在没有麻醉剂的情况下给伤员做手术和截肢,包括给儿童截肢,和/或被迫使用不适当和危险的手段给病人镇静,给这些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这构成了由其他不人道行为组成的危害人类罪。
分庭还认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上述行为剥夺了加沙相当一部分平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且这些人是出于政治和/或民族原因而成为攻击目标的。因此,他认定犯下了危害人类的迫害罪。
最后,分庭评估认为,有合理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作为文职上司, 应对蓄意攻击加沙平民的战争罪承担刑事责任。在这方面,分庭指出,检方提供的材料使其能够仅就两起符合蓄意对平民人口进行攻击的事件作出结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先生和加兰特先生虽然可以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犯罪或确保将此事移交主管当局,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背景介绍
2015 年 1 月 1 日,巴勒斯坦国根据《罗马规约》第十二条第三款发表声明,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接受法院的管辖权。
2015 年 1 月 2 日,巴勒斯坦国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加入书,加入《罗马规约》。罗马规约》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对巴勒斯坦国生效。
2018年5月22日,巴勒斯坦国根据《罗马规约》第13(a)条和第14条的规定,向检察官转递了2014年6月13日以来的情况,但没有确定日期。
2021 年 3 月 3 日,检察官宣布开始调查巴勒斯坦国局势。这是继 决策 第一预审分庭 从 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裁定,法院可对该情势行 使刑事管辖权,其管辖的领土范围大部分延伸至加 沙和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
2023 年 11 月 17 日,总检察长办公室收到南非共和国、孟加拉国、玻利维亚、科摩罗和吉布提关于巴 勒斯坦国局势的更多移交案件;2024 年 1 月 18 日,智利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向总检察长提交关于巴 勒斯坦国局势的更多移交案件。
国际刑事法院/ gnews - RoZ